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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4-04-01 被浏览:1270次

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是杭州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社会寄养老年人扶养工作。为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4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工:4人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心理学类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有2年及以上社会工作相关工作经历;

5.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浙江省户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地址:上城区天鹤路318号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3.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核:4月11日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将准考证发送至报考人员邮箱,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本次招聘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试

1.考试形式: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和面试试题由本院负责组织实施。岗位报录比低于或等于1:10的,可免于笔试。4月15日日上午9:00笔试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2.计分方式: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单科成绩满分100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通用做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七、合同与待遇

1.合同方式: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根据《杭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及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编外聘用人员薪资管理办法执行。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71-88137759;监督电话:0571-89586341。

周一至周五9:00-16:00。

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附件: 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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