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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高新区(滨江) 职称初定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滨江 时间:2022-05-10 作者:滨江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2022年初级职称初定(认定)工作,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及《关于下放中级职称初定权限的通知》(杭人社发〔2022〕1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2年4月起,我区在原初级职称初定认定的基础上,承接研究生学历或硕、博学位人员中级职称初定工作,请相关人员至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

一、受理条件:

2022年高新区(滨江)职称初定认定的基本要求、学历(位)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申报材料、实施程序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及年限要求:

(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四、报送流程: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选择“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栏目,单位隶属关系选择“浙江省内单位—杭州市—滨江区”,受理部门选择“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申报受理点)”,再点击“马上申报”。个人申报网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平台首页的《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2.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认真审核业绩档案信息和申报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用人单位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平台首页的《用人单位操作手册》。

3.纸质表格报送。审核通过人员应在线打印《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三份,并在纸质表格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表格送受理单位。

初级职称纸质材料建议通过邮寄的方式寄送,若未按规定在受理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材料送至窗口,则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申报。

五、注意事项:

1.考试专业不初定、认定职称。对国家和浙江省设有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即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档案和卫生技术),或部分专业实行全国和省统一考试的(即工程技术和工艺美术系列中,医疗器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维修、通信工程和工业设计等专业)不初定和认定职称,从事以上专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考试取得职称。

2.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工作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 按规定参加职称初定和认定。

3.转岗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转专业技术岗位并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可以根据本人学历、资历条件等申报初定 或认定相应职称,转岗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的时间可以计算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

4.公务员。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初定和认定职称。

5.申报原则。职称初定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进行申报,对于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不全在我省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受理,初定结果在浙江省范围内有效。人事隶属关系在我省,但三者不全在一个地市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由社保参保地单位申报。

附件:1.职称初认定申报条件要求

2.初定部分中、初级职称专业要求

3.可认定的初级职称

4.初级职称初认定申报材料要求

5.初级职称初认定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6.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 4 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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